在路加福音十四章的結尾耶穌說:「
有耳可聽的,就應當聽。」接下來在十五章一開始,我們發現人們聽了這話後,有兩種不同的反應──第一種人是稅吏和罪人,照常理來說,這是比較「不屬靈」的一群,但他們卻做出比較屬靈的舉動,挨近耶穌要聽他講道。另一群人是法利賽人和文士,他們自認是比較「屬靈」的一群,但他們的舉動並不屬靈,他們在議論說:「
這人接待罪人,又同他們吃飯。」(2節)。路加福音的記載中,有一個一再重複的重點,那就是福音的「
普世性」,耶穌宣告天國的來臨,悔改歸向主就可以進天國。對法利賽人和文士而言,他們的問題就在於此,稅吏是羅馬人的走狗,罪人不守律法,他們怎麼可以進天國呢?就算要進去,至少不是從正門進去。而耶穌居然接待他們,還和他們一起吃飯,若天國是如此,他們倒要考慮考慮是否要進去!? 自稱屬靈的,不想聽道,在他們覺得不屬靈的,反而想聽道,而耶穌居然站在「不屬靈」的一邊。
這些法利賽人和文士的問題到底出在那裡? 耶穌知道他們在議論,於是一連講了三個比喻:「迷羊」、「失錢」、「浪子」,來說明祂不以接待罪人為恥,反倒以接待罪人為樂,因為祂正是為這事而來的。接下來四天,我們要走過這三個比喻的意境,聆聽耶穌所要帶給當時法利賽人、文士、稅吏和罪人的信息。今天,祂也一樣用這些比喻故事在對我們說話。
「迷羊」的比喻是耶穌以前用過的,在馬太福音18:10-14,雖然不是逐字相同,但思想是一致的。耶穌啟示的是天父的心意,「你們在天上的父也是這樣,不願意這小子裏失喪一個」(馬太福音18:14)。神的兒子在尋找迷羊的途中,是何等沉默無聲。祂所經歷的痛苦、崎嶇、艱難之路,是言詞難以描述的。「不把這九十九隻撇在曠野、去找那失去的羊,直到找著呢?」(4節),當然不是真把那九十九隻都撇棄了,而是說祂有個很強烈的心,要去尋找那個還沒有認識祂的人。這只是強調神對失落的人的關懷。也許這個世界上沒有人愛你,甚至你都不愛自己,但神愛我們,祂親自來找我們,祂花這麼多的時間,就為了一定要找著。耶穌走的道路雖苦,但是這道路的終點是甚麼?乃是喜樂。就是那擺在前面的喜樂,那找到迷羊以後將羊扛在肩上的喜樂 (5-6節),使祂能忍受十字架的苦難,輕看羞辱。這就是神藉祂兒子所顯明的恩典。
主說完了迷羊的比喻,接著又說出失錢的比喻。這兩個比喻,有它們相同的地方,也有它們不同之處,相同的是都在說出神在尋找人的心意;不同的是,前者突出了生命的價值,後者卻指明神在尋找人的時候的忍耐。一塊錢,不管是甚麼錢,它的價值總是有限的,按常情來說,實在不必花那麼多的工夫,找不到就算了。但是我們若從「完美」的角度去看,那一塊錢的意義就全然不同了。神尋找人就是這樣,祂忍耐著去找,從亞當失落時開始找,一直找到今天,神還沒有放棄尋找,要把這一塊錢找回來,恢復祂的完美。
明白了神的心意,也就可以體會人在神心中的價值,並人與神的正確關係。每一個人在神心中都有相等的價值,這價值不是隨人的表現而改變。所以不要輕看別人,也不必高抬自己,每一個人都是神的寶貝,是祂「完美」中的一部分。神不斷地尋找,就像那婦人不斷「細細的找,直到找著」(8節),那失而復得的錢比從未失去的錢帶給婦人真正的更大歡喜。神也是這樣,一個罪人的悔改,給神帶來心裏的喜樂;但在那些從不感到自己需要悔改的人身上,祂卻得不到這種喜樂。
耶穌帶來的福音,與世人所想的完全不同。一般人會認為循規蹈矩的才該受重視,而不是污穢罪惡的;至少我會先弄乾淨自己的行為,然後才現身於聖潔的神之前。然而,耶穌卻說神不顧那行為虔誠的宗教領袖,反倒轉向呼求「神啊,開恩可憐我!」的平凡罪人。遍覽聖經,神寧取「真誠人」而捨「好人」。如耶穌所說:「一個罪人悔改,在天上也要這樣為他歡喜,較比為九十九個不用悔改的義人歡喜更大。」(7節) 弟兄姊妹,讓我們一起謙卑省察自己的罪,並且承認——如果神不來找我們,我們是絕對無力自救的;如果沒有聖靈的光照,沒有聖經的話,沒有耶穌的愛,沒有從神那裡來的恩典,我們是絕對回不了天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