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加福音從5:17起到6:11止,連續用五個故事,描寫耶穌和猶太人宗教領袖發生很大的衝突。從那時起,宗教領袖們敵對的態度和行動就開始顯露出來了。今天我們要看第一件這樣的事,這事仍發生在迦百農。
由於耶穌的名聲已四處傳揚,所以各地(包括耶路撒冷)的猶太人宗教領袖也上門來查個究竟。當天,有人拆了眾人聚會的房頂,把一個癱子縋下來到耶穌面前。看見他們不計任何艱辛,把癱子帶來求醫治的信心,耶穌就對癱子說:「你的罪赦了」(20節)。這句話引起了宗教領袖們的反感, 他們不願承認耶穌是神,就只好指稱耶穌說僭妄的話 (21節)。
主耶穌進而證明給他們看,祂已真正赦免了那人的罪。祂問他們:「說『你的罪赦了』,或說『你起來行走』,哪一樣容易呢?(23節)」這句話的妙處是:若用嘴巴說說「你的罪赦了」很容易,因為沒有方法可證明罪真的蒙赦免了;但如果說「你起來行走」,則是需要權柄能力的,必須真的叫病人起來行走,讓人看得見。
其實,無論是「叫癱子起來行走」或是「赦免人的罪」,都只有神才能做得到。法利賽人「看不見」那人的罪已蒙赦免,因此他們不會相信;但耶穌施行一個他們能夠「看得見」的神蹟,證明祂有權柄能力做那「看不見」的——赦免那人的罪,也叫宗教領袖們啞口無言。
請注意,主耶穌做事的次序是:(1)「看見他們的信心」(20節)。(2)「你的罪赦了」(20節)。(3)「拿你的褥子回家(治病)」(24節)。 這個次序是非常重要的,我們在主耶穌所行的其他神蹟裡也可以看到。這與一般人向主耶穌所要求的次序剛好相反。藉著這個神蹟,耶穌讓我們看見「赦免」及「醫治」的關係:赦免在先、醫治在後,醫治之前先有赦免,赦免重於醫治也先於醫治。
肉體得醫治固然值得欣喜,但若靈魂得不著赦免,則仍然沒有解決問題。治病趕鬼是醫治肉體,但不如人的罪得赦免重要。耶穌一再用不同的方式叫人知道,祂不是單為解除人肉體的痛苦,而是為恢復人與神的交通到地上來的。「罪」是人類患難痛苦的主因,若不解決罪的問題,人的痛苦不會停止。當日的人不瞭解這個真理,今天的許多人也還是不瞭解。親愛的弟兄姊妹,願你我都真正瞭解這個真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