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天後,耶穌宣布他要去猶太 (7節),門徒都十分驚訝,他們記得前次猶太人要拿石頭打耶穌 (約翰福音
10:31,39,參
8/22靈修)。現在到猶太去,從人的觀點來說,無異是自殺。耶穌的回答不太好懂,但蘊含著偉大而永恆的真理。祂說:「
白日不是有十二小時麼?人在白日走路,就不至跌倒,因為看見這世上的光。 若在黑夜走路,就必跌倒,因為他沒有光」(9-10節)。這是什麼意思呢?耶穌的意思是:你們所害怕的黑暗還沒有到!就像白晝有十二小時,這十二小時過後,黑夜才來到,同樣地,祂的生命也有
定時,在父神所定規的時日未結束以前,祂乃是這世上的光,雖然黑暗必定來到,此時卻仍屬白晝,所以必須作父神所差派的工。耶穌告訴門徒們,祂遵行神的旨意,絕對順服,故此祂不會在命定的時間前被殺害。祂在完成工作前,定會安然無恙。每個信徒也是如此。若我們與主同行,作祂所吩咐的事,世上便沒有任何勢力能在神所定的時候之先傷害我們。
耶穌以『白日』譬喻父神指派祂在世工作的時日 (參約翰福音9:4)。祂的回答有著屬靈的意義,祂要門徒明白三個要理:(1) 主的工若未完成,沒有人能害祂;(2) 主既與門徒同在,也沒有人能害他們;(3) 人若遵行神的旨意,就不至於在黑暗裏冒險行走。對後代的信徒來說,這個真理仍然適用。白日必須過完十二小時,才能結束。白天的時間是一定的,不能縮減,也不能延長。在神的安排下,每個人的時間不論長短,都有他們的白天;而且白天既然有十二小時,那麼每個人都有足夠的時間去做他該做的事,沒有人有藉口說他沒有時間作主的工;更重要的,如果白日有十二小時,且只有十二小時,不可能延長,因此,時間絕對不可任意浪費。我們雖然有充分的時間,可是並不太多,所以必須加以充分運用,不可閒懶度日。
約翰筆下所記耶穌與人的對話,常像本段這類典型。耶穌先說一些聽起來很淺顯的話。繼而引起別人的誤解,然後耶穌作補充說明,使大家正確了解祂所說的。他告訴尼哥厎母必須重生的方式是如此 (約翰福音3:3-8)。他對井邊的女人談論生命的活水的方式也是如此 (約翰福音4:10-15)。耶穌先是說「拉撒路睡了,我去叫醒他」 (11節),門徒一聽,這個消息真是太好了,不過這裏所說的「睡了」,卻含有更深更嚴肅的意思。耶穌曾經說睚魯的女兒「睡著了」(馬太福音9:24);聖經告訴我們殉道的司提反最後「就睡了」(使徒行傳7:60)。保羅曾經論到那些在基督裏「睡了」的人 (帖撒羅尼迦前書4:13);也提到有些親眼看見基督復活的人現在已經「睡了」(哥林多前書15:6),無怪乎耶穌必須明白地告訴他們「拉撒路死了」(14節)。在耶穌的字典裏,沒有「死亡」兩個字!
接著下來的一句話不太好理解,祂說:「拉撒路死了。 我沒有在那裏就歡喜,這是為你們的緣故,好叫你們相信」(14-15節)。耶穌並不是歡喜拉撒路去世,而是歡喜祂自己當時不在場,因為這事對門徒大有益處——耶穌知道自己有權柄能戰勝死亡,也知道這事在堅固門徒的信心上,會大有功效,所以就高興。耶穌說:「這是為你們的緣故」(15節) 。祂多停留兩天是為門徒的緣故;祂容許拉撒路病死,是因為祂愛馬大,馬利亞和拉撒路的緣故 (參昨日經文);祂去危險的猶太地方,也是為他們的緣故。祂常常說:「為你們的緣故」,主耶穌這樣愛我們,祂總是為我們的緣故作事,卻從來不是為祂自己的好處。何時我們才能為主的緣故,而甘心全然擺上自己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