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一個問題 (質問耶穌權柄何來?) 落於下風,因此祭司長與文士處心積慮,又再設計了一件違背聖經教導的事,差人去試探耶穌,主要目的在於抓耶穌話中把柄,好法辦祂。這明顯違反了十誡中的第九誡「
不可作假見證害人」,文士正是教導別人這種道理的人,祭司是幫助人敬拜神的人,竟然這是兩種人去做這種欺騙的事情。這件事在在三本符類福音書裏都有記載,而路加福音的用字是最不留情的。他用"窺探"、"奸細"、"把柄" 將公會代表的邪惡描繪的最透徹。也只有路加把這些人的邪惡的目的寫出來,就是「
好將他交在巡撫的政權之下」(20節)。公會的代表知道,若要將耶穌致于死地,他們一定要把耶穌交給羅馬巡撫,還要有令人信服的証據,才能按羅馬的法律判他死刑。
當時猶太人在宗教上要交聖殿稅,從十三歲開始交,至死為止;在政治上則要交羅馬政府的稅,從十三歲交到六十五歲,六十五歲後不需要交稅。聖殿稅的稅負竟然比羅馬的還要重!而他們卻用這種問題來設計耶穌,真讓人不知從何說起。要注意的是:猶太人交殿稅必須用聖殿的錢,不可用羅馬錢,通常猶太人會在聖殿外面兌換聖殿用的錢 (所以才有商人在聖殿外面設攤位專作兌換的生意,祭司們更與之勾結抽成。耶穌潔凈聖殿,擋了他們的財路);羅馬政府並不承認聖殿的錢,所以交羅馬政府的稅必須用羅馬的錢。
「是否該繳納給該撒(羅馬政府)?」在巴勒斯坦是一個熱門的話題,並且不止一 次引發暴亂。這個問題並不單純是金錢方面;事實上,這則稅項並沒有對百姓構成沉重的負擔。問題的中心乃是一些對宗教有著狂熱的猶太人,宣稱除了神以外,沒有別的君主,除了神以外,不可向別的人上貢。由此可知,這一個問題乃是宗教問題,許多人為此而寧死不屈。基於這個緣故,這些猶太人公會的特使便想藉此而陷耶穌於兩難之中。假若耶穌回答說不必向該撒上稅,那麼他們便可以立即向羅馬巡撫告發,肯定可以把耶穌拘捕入罪;假如耶穌回答是要繳稅的話,祂的支持者許多都會疏遠祂,特別是那些熱烈擁戴祂的加利利人。
耶穌卻巧妙地以彼之矛攻彼之盾。一個政權有權發行貨幣,便自然有權徵收稅項,因此耶穌說:「該撒的物當歸給凱撒」。意思是:既然你們接納和使用該撒的貨幣,你們也必須承認該撒有權徵收課稅。但是,耶穌繼續說:「神的物當歸給神」,這是什麼意思呢?猶太人也好,基督徒也好,他們既然享受國家所給予的種種權利,就要遵守世俗的國家的法律,做個好公民,在國家的事業上奉獻出一份力量。但有一個領域是在世上國家的權勢之外,是完全屬於神的。在屬靈的神的國度裏,他們就要敬畏神,做個忠心的好管家,在一切事上為榮耀神而行。耶穌的回答向這些心懷不軌的人,表達一個很重要的信息——不要用任何政治的理由,來論你的信仰、使你拒絕交稅。身為一個國民,交稅是你的義務;同樣地,身為一個神的子民,必須誠誠實實來敬拜神!願你我時刻謹記這個原則,在生活上處處榮耀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