耶穌和猶太公會代表的這場辯論會經過了幾個回合的短兵相接,耶穌使他們一一鍛羽而歸。上一回合的公會代表是由法利賽人和希律黨人問納稅的問題 (參昨日經文),現在他們暫時退下,由撒都該人繼續向耶穌挑戰,他們整個問題主要落在兩點:
第一、基於舊約聖經的婚姻規定 (申命記25:5)。根據此法,人死後無子嗣,他的弟兄必須娶那遺孀,生養兒女,以存宗嗣。只是在耶穌的時代,已不大可能還有人在遵守。但由於包括在摩西的律法之中,因此撒都該人仍然以它為有效。
第二、是基於撒都該人的信仰。撒都該人和法利賽人往往被相提並論,其實兩者之間的信仰,卻是大相逕庭。撒都該人是一群保守的宗教領袖,只接受摩西五經 (創世紀至申命記) 為聖經,不相信有死人復活、天使和靈魂的事;但法利賽人則相信有死人復活、天使和靈魂的事。
撒都該人挾著這個問題來到耶穌面前,要弄清楚誰是這嫁過七次的婦人在天上的丈夫 (28-33節)。他們所問的這個問題,曾經叫法利賽人頭痛萬分。撒都該人認為這問題是他們手中的王牌,足以使死人復活這個信念,看起來荒謬無稽。而耶穌給他們的答案,卻蘊含著萬古常新,永恆不變的真理。祂告訴我們,千萬不可拿今生來此擬來生,因為在那裏我們將會截然不同。假如我們停止對天堂作無謂的臆測,而讓神的慈愛作主,這樣便可避免許許多多錯誤的假象和失望。
撒都該人另一個對「復活」的尖銳詰難,是他們宣稱,他們之所以不相信這一回事,乃是因為在摩西的律法書中,沒有關於「復活」一事的記載,更不用說有甚麼憑證。一直以來,沒有一位猶太拉比能夠回答這樣的詰難,但耶穌卻做到了。既然撒都該人只承認摩西五經的權威,耶穌就根據他們敬重摩西的權威,來回答他們關於復活的真正意義,祂說:「至於死人復活,摩西在荊棘篇上,稱主是亞伯拉罕的神,以撒的神,雅各的神,就指示明白了。神原不是死人的神,乃是活人的神;因為在他那裏,人都是活的。」(37-38節) 耶穌指出摩西自己聽到神說:『我是...亞伯拉罕的神,以撒的神、雅各的神。』(出埃及記3:1-6) 而神不可能是死人的神。因此,亞伯拉罕、以撒和雅各必然是仍然活著,所以「復活」這一件事是的的確確存在的。無怪乎文士對這個答案大為稱道 (39節)。
「復活」是人類有限的頭腦無法理解的事,因此歷世歷代以來都有不少人抱持著撒都該人的觀點,認為死人復活是無稽之談。「人死如燈滅」或「輪迴」成了他們對來生的理論。錯誤的觀念,導致錯誤的行動,對「永生」所犯下的錯誤,是任何人都承擔不起的,因為錯了便再無彌補的機會。讓我們仔細聆聽耶穌這位創造的主對復活的說明,也讓我們效法祂,用人所能了解的辭彙,將復活的真理介紹給更多的人。願神賜福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