耶穌家譜中第四位女性是烏利亞的妻子—拔示巴,該故事記在
《撒母耳記下》11-12章。以色列的王大衛,因見到赫人烏利亞的妻子拔示巴洗澡,起了色心,便招其入宮並與之發生不正當的關係,拔示巴因此懷孕。當時拔示巴的丈夫正在前方作戰,大衛為遮掩這事,特地將烏利亞從前方召回,千方百計要使他與妻子同房,但烏利亞恪守軍人紀律而不從。大衛無計可施之下,就下秘令給元帥約押,將烏利亞調到前線戰事最危險處,使其戰死。烏利亞死後,大衛娶拔示巴為妻,並生下一個兒子。但是神對大衛做這事非常不悅,派先知拿單以比喻痛斥大衛。大衛深知其罪,痛切悔改,並因此寫下著名的懺悔詩—
《詩篇》51篇。
大衛犯姦淫謀殺的事實,讓人感覺到「罪的可怕」與「人的軟弱」。為什麼一個親近神的人竟會犯下這麼大的罪?這罪不單只是姦淫,還有殺人,謊言,惡毒,奸詐等罪,是很可惡的。雖然大衛真心悔改,回轉歸向神,但犯罪的後果卻無可避免。後來大衛兒子押沙龍叛亂,王國陷於內戰,大衛狼狽出逃,嬪妃被押沙龍侵占,處處都可見到犯罪的苦果。
在耶穌的家譜裏,為什麼馬太稱呼拔示巴為「烏利亞的妻子」,而不直呼其名呢?因為在神的眼中,拔示巴仍然是烏利亞的妻子,不是大衛的妻子。大衛是搶了人家的妻子,並且謀殺了人家的丈夫,因此聖靈沒有放過此事,乃然感動馬太將大衛這筆爛帳記載下來,作歷世歷代信徒的鑒戒。然而,「神的愛」卻遠遠大過「人的罪」,大衛既真心憂傷痛悔,他的罪便得完全赦免,並不被紀念 (參彌迦書7:18-19),耶穌也還是從他與拔示巴的兒子所羅門而出的。
到目前為止,我們已經看到了馬太福音家譜裏的的四位婦女,其中三位是有罪的:他瑪亂倫,喇合是妓女,拔示巴犯姦淫,一位則是被咒詛的族群的後代。這指明基督不僅與猶太人,也與外邦人、與有罪的人有關,祂是罪人的君尊救主。耶穌的祖先當中,有些很有名,有些則不;有些很了不起,有些卻是徹頭徹尾的大壞蛋 (如:瑪拿西,10節)。但儘管家族中有許多問題,耶穌還是活出了神要祂活出的生命。一般人的情形是,若家人有不名譽的過去,連自己都會覺得臉上無光;但耶穌不是這樣,祂甘願與罪人認同,與罪人同住。接下來的馬太福音1:21裏,天使說馬利亞將要生一個兒子,要給祂起名叫耶穌,因祂要將祂的百姓從罪惡裡救出來。這樣我們就很清楚了,原來主耶穌的家譜刻意記載了這些有罪的人和婦女,表示祂是與我們這些罪人有關的,祂是我們這些罪人的救主。所以祂來名叫耶穌,是要將我們從罪裡救出來。
親愛的弟兄姊妹,讓我們花點時間來禱告,為自己、為家人、以及為神所賜給你的這個家獻上感謝。一想到自己所處的情境,或許你會感到難以開口,但我們還是要感謝。即使你家中有許多問題,神還是會成就祂對你的計畫,就像祂為祂兒子所做的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