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約在一年前,我們已看過耶穌第一次呼召門徒 (
約翰福音1:35-51),那是他在曠野受魔鬼試探之後所做的第一件事情。一年後,我們看到彼得、安得烈、約翰和雅各這四個專業漁夫放下漁網跟隨耶穌 (
路加福音5:8-11,
4/1靈修)。今天,我們要看耶穌為什麼呼召另一個門徒——馬太(利未),及其所帶出的真理。
馬太是個「稅吏」,而稅吏可說是當時猶太人最憎惡的一種人。因為那時候,猶太人被羅馬人統治,羅馬人採用一種「以猶治猶」的方法:就是用猶太人去管理猶太人。他們用包稅制,以一個地區為範圍,作稅吏的有權利去收稅,稅額多少由稅吏決定,收到的稅額只要交出固定金額給羅馬人即可,剩下的全歸稅吏自己。比如說,假設羅馬政府規定要繳交一百萬的稅款,那麼如果稅吏能征收到三百萬,他只需繳一百萬給羅馬政府,二百萬則歸他自己。所以稅吏盡量榨取稅金,把規定所收的餘額,全部放進私囊。這工作是個大肥缺,但卻是猶太人最痛恨的,因為他們認為稅吏是幫著羅馬人欺負自己的同胞,因此把他們視為猶奸、賣國賊。
耶穌為什麼會呼召一個眾人鄙視的稅吏馬太做祂的門徒?從祂對法利賽人所說的話可以略窺一二:「康健的人用不著醫生,有病的人才用得著... 我來本不是召義人,乃是召罪人」(12-13節)。主耶穌到世上來的目的,就是要把迷失的神的兒女尋回,祂服事人,為要使人與神恢復交通。耶穌呼召稅吏馬太,也和稅吏罪人一同吃喝,主這樣的接近罪人,乃是為了幫助他們恢復與神的關係。
而回應耶穌的呼召,馬太的悔改歸正是立即可見的,路加記載他「撇下所有的,『起來,跟從了耶穌』」(路加福音5:28),在所有門徒當中,馬太是犧牲最大的,因為做稅吏是一份非常優厚的職業,並且別的門徒可以重操舊業,他卻絕無機會復職。這樣的悔改之心是神所看重的。
但是那些法利賽人和文士卻不這麼認為,他們以為活在宗教的儀文和傳統中十分了不起,只知道用律法的消極意義去定人的罪,卻不瞭解律法的積極意義是使人歸向神。因此耶穌對這些熟悉聖經的人,說了一句意味深長的話:「經上說:『我喜愛憐恤,不喜愛祭祀。』這句話的意思,你們且去揣摩」(13節)。耶穌的回答對歷世歷代的自以為義的人是當頭一棒!那些人是今天的「稅吏」和「罪人」?我們這些得救的人是否也是這樣看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