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人患了看來是不可醫治的病,卻被醫好了,任何人都會認為這是件值得高興和感恩的事,但猶太人卻用冷漠剛硬的態度看待這件事,他們指責他犯了「安息日」的律法,因為他背著褥子行走。
當初神設立安息日的目的,是要以色列人記念神的「創造」(
出埃及記20:8-11)
和「救牘」(
申命記5:12-15)。但經過了一千多年之後卻演變出了幾千條瑣碎的規則,其中一條就是安息日不準背東西,拉比的律法這樣寫著:「任何人故意在安息日背著東西從公共場所到私人住宅就要被石頭打死。」這條規則是猶太人根據
耶利米書17:21-27及
尼西米記13:15-19擴大演繹而來。但尼希米13章15節寫得很清楚,有問題的是在安息日做買賣如同在平時一般,但耶穌時代的拉比們卻無限上綱地規定,在安息日中,如果一個人在衣服上帶一枚針都是犯罪。
這個被醫好的人後來在聖殿碰到耶穌,就立刻去向猶太人報告,看來似乎是恩將仇報,但可能因為怕死,所以才對猶太人打小報告,好推卸自己的責任。這個人的小報告點燃了耶穌與猶太人之間沖突的導火線,耶穌一語雙關地說:「我父做事直到如今,我也做事」(17節)。除了宣告自己的身份—神的兒子—之外,也暗示性地宣告了自己的任務。不錯,根據創世紀2:1-2,神在第七日休息,但只是息了「創造」的工,更多的工作如「救贖」(本於祂的慈愛憐憫)與「審判」(本於祂的聖潔公義)仍然繼續。 所以耶穌這句話的意思暗示說:即使在安息日,(因神的慈愛憐憫) 神的(救贖)工作仍然進行,所以我也如此工作。
就是這一段話使猶太人震驚不已,因為在他們看來,耶穌看自己與神平等,是褻瀆的,是該處死的。但細思耶穌話中之意,我們可以看到他的憐憫與慈愛:在人的苦難之前,神豈能安息呢?祂把人類的需要放在心上,沒有一件工作大於解救人類的痛苦憂傷,所以祂不停工作,安息日亦然。
主耶穌醫好這三十八年的癱子,也是給所有猶太人一個機會,叫他們反省,叫他們警惕,因為他們祖宗出埃及進迦南以前,因不聽話悖逆神,整個一代人在曠野癱瘓了三十八年,像這癱子一樣。直到第一代人都死去了,他們的後代才進了迦南,關於這點,每一個猶太人應時刻反省。 以色列人出埃及行曠野路號稱40年,實際38年 (參申命記2:13-15)。主耶穌醫治三十八年癱子決非偶然。 祂所作之事都有意義。
在這段經文裏還可以看見另一個信息。當耶穌在聖殿裏遇到這人時,特地告訴他不要再犯罪 ("stop sinning", 14節),否則更壞的事 ——狹義指更大的災禍;廣義指末後的審判——將會臨到他身上。這倒不一定說這人的病是由於他的罪,但極有可能「罪」是他的病的主要原因。耶穌沒有責備那人的過去,只是關切他的將來,要他努力過聖潔的生活,否則「罪」會給他帶來更嚴重的後果和末後的審判。唯有解開罪的綑綁,人才能有真正的安息。這個真理不只適用在這病人的身上,也適用在所有的人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