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大難臨頭,人心立刻表露無遺,『
當下,門徒都離開他逃走了』(56節)。
耶穌是一個人孤單地面對不義的審判與十架苦刑。人們都遺棄了耶穌,甚至他的門徒統統都逃走了。每個人都只能顧自己,都只想救自己的命。耶穌只有獨自面對著前面的苦難。
弟兄姊妹們,耶穌不是世人眼中看為成功的人,而是一個孤獨的人,因為他所推動的一切是別人無法推動的,他所要背的十字架沒有人願意和他同背。一直到今天,他還在忍受許多人的拒絕。孤獨的耶穌是否安慰了你呢?當你覺得自己被誤解、受遺棄;或受傷害時沒有人能體會你的心情;或在難處中卻沒有人陪伴;失敗時沒有人扶持。這樣的孤獨,對你而言是否也是極其痛苦的呢?那麼,就請來讀讀今天的經文。我們的主正在為你、為我,甘願經歷這一切的孤獨!因為他已經歷了,所以在你面臨孤獨的時刻,他都能與你同行,他知道如何安慰你的心。
耶穌受審的過程,分散記載於四福音書中,不容易有完全清楚的追述,所以我們用四福音經文對照的方式來一窺其全貌。它基本上分為三部分:第一部分是猶太人當晚在客西馬尼園中捉拿耶穌,先把他捆綁著帶到亞那面前受審,再帶到大祭司該亞法的院子受審 (約翰福音18:13-24)。亞那是誰呢?他原本從主後六年至十五年(路加福音3:2)擔任大祭司,後來羅馬廢了他,委由他的女婿該亞法作大祭司 (公元18-36/37年)。根據猶太人的律法,大祭司是終身制的,所以當時很多猶太人仍然以亞那為大祭司,並以這稱號稱呼他 (約翰福音18:19)。
亞那在位時聲名狼藉,因他利用職權謀取財利;耶穌在聖殿推倒那些做牲畜買賣的攤位 (約翰福音2:13-16,馬太福音21:12-13), 就是亞那一手操築的,所以他對耶穌恨之入骨。這是一系列審判的開始,當時約為星期五凌晨兩點鐘。猶太人領袖在深更半夜審訊耶穌,要找個理由來殺了他。就是今明兩天的經文所提及的部分。第二部分是馬太福音廿七章一至二節簡短記述的,猶太人領袖已經決定殺了他,所以在一大清早再度商議,確定大家一致同心,要置耶穌於死地。然後就是第三部分,記載在馬太福音廿七章十一至廿六節,他們在彼拉多面前控訴耶穌,並要求他定耶穌死罪的那一段。
那天晚上所召集的會議,是臨時緊急召集的猶太人的公會,還是第一次的初審,為要得到一個控告的理由,藉以在次晨召開公會的正式會議上提出治死耶穌的理由。當耶穌被帶到該亞法那裏去時,馬太記載,彼得又偷偷回來跟著(58節) (其實還有使徒約翰,參約翰福音18:15)。有許多人責備彼得不認主,但是平心而論,彼得至少還肯冒險回來。設身處地想想,如果你是當時在場的門徒,你有這個膽量跟去嗎?可是聖靈安排福音書記下彼得的事,是因為他經常是其他人的代表;數天後我們便要看彼得的軟弱——不要以為我們是在看「別人」軟弱跌倒,這個「別人」其實就是我自己!
現在起,我們要開始來看,主耶穌如何從敵人的手中經過,令人難過的是,這敵人竟然是神的選民。不過實際上他仍是在神的手中,一切歷史都照著神的計劃進行。何不讓我們閉目沉思,遙想當年那個漆黑的晚上,耶穌,我們的主,他彷彿又進入難以言宣的孤單之中,我們只能遠遠站立,傾聽風的嘆息,和洶湧的浪濤,卻永遠無法明白他所經過的孤單痛苦與折磨。親愛的弟兄姊妹,我們雖然信主了,但我們的生活態度,卻好像常常把主丟在孤單受審的境地,因為我們常不理他。那天晚上,主孤單一人,是為了你;今天,你可願意伴主而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