猶太人憑外表去認識耶穌,他們就沒有接受到心靈裏的光照,因此他們沒有辦法明白「永生」和「復活」的事,更不能明白耶穌就是父神所差到地上來的神的兒子。他們「
私下議論他,說,這不是約瑟的兒子耶穌嗎?他的父母我們豈不認得嗎?他如今怎麼說『我是從天上降下來的』呢?」(42節) 這是他們問的第四個問題,他們不能明白一個出身於貧苦家庭的木匠怎能夠做神特別的使者?這是非常自然的事,在同樣情況下,你我都很可能說同樣的話。猶太人的問題是出於他們的
無知,但問題是, 他們也安於這種無知,而不想去追究祂所說的話。他們看見了神蹟,但他們沒有看見神蹟後面的「記號」,未曾領會其意義。為了把他們的心思引向屬靈的境地,耶穌對他們詳細解說,但他們仍無所看見。
耶穌的回答指出他們所以不能明白祂的原因:「若不是差我來的父吸引人,就沒有能到我這裏來的」(44節上) 你還記得早先耶穌與尼哥底母的談話嗎?(參約翰福音3:1-14,3/13、3/14靈修) 耶穌在這裏以不同的話,向著那些百姓說出祂頭一年對尼哥底母所說完全一樣意思的話。尼哥底母曾說,我"知道"你是從神那裏來作師傅的,而耶穌實際上卻對他說:「除非你重生,你不能"知道"任何關於神的事。你不能看見,也不能進入神所管理的範圍,就是神的國。」同樣的,耶穌對這些群眾說:你們之所以不能明白,是由於你們不是我父所吸引的人,你們若只看出身外表,就不能認識我是誰。雖然如此,但神還是給機會讓你們去遇見祂。
神給了什麼機會呢?耶穌接著說:「在先知書上寫著說:『他們都要蒙神的教訓。』」(45節上) 耶穌的意思是說,猶太人不能用"父沒有吸引我們"作藉口,因為神正在吸引你們,這已寫在600多年前的以賽亞書54:13上了:「他們都要蒙神的教訓。」但耶穌又說:「凡聽見父之教訓又學習的,就到我這裏來。」(45節下) 請注意這兩件事:「神的吸引」,以及「人的學習」。意思就是說,光聽見了還不夠,必須照所聽見的去學習,這樣才能遇見主。他們瞎眼的真正原因,乃是由於他們並沒有在「學習」,他們對於神的吸引沒有反應;並且除非他們這樣作,他們不會明白甚麼,因為「人若不重生,就不能見神的國」(約翰福音3:3)。
接下來,耶穌用一個很強烈的比喻來解釋「我是生命的糧」的意義:「我所要賜的糧就是我的肉,為世人之生命所賜的」(51節) 這話更讓猶太人摸不著頭腦了。所以他們問了第五個問題:「這個人怎能把他的肉給我們吃呢?」(52節) 因為舊約律法把動物分成潔淨與不潔淨的,也嚴禁以人去獻祭,因此把人的肉拿來作食物是絕對不能行的;血也是不能吃的 (參申命記12:23),血只為獻祭贖罪用,不管是甚麼理由,都不能吃血。猶太人拘泥在律法的「字句」,不領會律法的「精意」,所以在吃主的肉和喝主的血這些話上轉不過來。這段經文本來是要按"靈意"(屬靈意義)來解釋的,猶太人現在要按"字義"來解釋,結果反而成為他們接受基督的攔阻,也證實了耶穌對他們沒有好好學習聖經的責備。
耶穌的比喻是基於舊約律法裏面「獻祭」的定規:獻祭的人承認自己在神面前是有罪該死的,藉著獻祭牲去代替他的死,而使獻祭的人得以繼續活。獻祭的條例是神向人啟示的「救贖」真理,也是一個「預表」(這個詞在往後的每日靈修中會有更詳細的解釋),這個預表就應驗在神的兒子身上,因為祂是「神的羔羊」。神的定意是要祂的兒子如祭牲一樣,流血捨命去為人贖罪,所以主耶穌必須給釘死在十字架上,成就神給人的救贖。在十字架的救贖裏,人在神面前一切的罪惡都被赦免,神不再追討人的罪,也不再定人為有罪,人就可以永遠的活著。主所說的吃喝祂原是根據「律法的精意」來說的,要叫人領會「十字架」的救贖。我們必須吃祂的肉、喝祂的血 (意即相信祂死在十字架上,身體是為你而犧牲的),才能得永生,不然就會死 (靈魂的永遠沉淪)。
我們地上的人在這個星球流浪,就好像古時候以色列人在沙漠曠野裏流浪一樣。當年神從天上賜下嗎哪餵養以色列民,但「你們的祖宗在曠野吃過嗎哪,還是死了」(49節)。今天,神賜下耶穌,「這就是從天上降下來的糧。吃這糧的人就永遠活著,不像你們的祖宗吃過嗎哪還是死了。」(58節) 耶穌是真正維持生命所需的糧食,這個意思是你必須每天藉著禱告和研讀聖經,把耶穌放在你的生命裏面。別擔心,祂的味道很好 (詩34: 8),正是你所需的。你愈久沒親近祂,就愈虛弱。你吃祂吃得愈多,就愈強壯。求神幫助你每天把耶穌放在你生命裏面,用每天一清早的靈修時間與神共進早餐,晚上再以就寢前的禱告當作深夜的宵夜。現在就花些時間與神在一起,感謝祂供給你一切所需——耶穌祂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