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福音歷史中頗為著名且被人喜愛的一段故事。其中最有趣的一件事,乃是它深刻描繪了我們多數人的心態。各本福音書對於這故事有十分不同的細節,使之形成一幅完整的圖畫 (請參考
馬太福音19:16-30; 馬可福音10:17-22; 路加福音18:18-30)。所有的福音書都告訴我們這個人很富有,因為它就是這個故事的重點所在。馬太說他是一位少年人(20節),路加則說他是一位官長(路加福音18:18)。這故事提到,耶穌的身前突然來了一個不速之客,跪在耶穌面前,他向耶穌要求什麼呢?原來,這是個有錢人,應該是個還算不錯的人,因為他至少會來求問耶穌關於「永生」的事。但是他對永生的認識太膚淺了,他對耶穌也不清楚,所以才會說:「
我該『作』什麼善事,才能『得』永生?」(16節),這正是一般世人的想法,他們以為永生是要去「賺」來的,或至少該用什麼善行善財去「換」來的。
耶穌的回答有很多「弦外之音」。首先,耶穌對他說:「你為甚麼以善事問我呢?只有一位是善的」(17節) 意即在神之外,並沒有善人 (參羅馬書3:10)。耶穌說這話,是表明神乃是真善的源頭,而人若離開了神,便無真善。耶穌要告訴他的是,「永生」的源頭是神,要得永生,不是靠「作什麼」,而是倚靠神。接著,耶穌告訴他要遵守誡命,祂所引用的只是十誡之中的五條誡命,但都是屬於十誡的第二部分 (18節),這部分並不是論到我們對神的青任,而是對於人的責任。這些誡命管轄我們人與人的關係,這就是整段經文的重點所在。少年官自稱他已經遵守了律法。從律法的觀點來看也許是對的,但在屬靈方面卻不是實在的,因為他對待同胞整個的態度都錯了。
這個人的問題,就是被他的財產拘束到一種地步,與神隔絕仍不自知。因此當耶穌把「變賣你所有的,分給窮人」(21節) 的挑戰放在他面前時,他只有「憂憂愁愁的走了」(22節)。耶穌並非故意要為難這少年官,祂的意思是,要得永生必須倚靠神,但是,「你真認識神嗎?」耶穌給了他一個挑戰來驗證他的答案,這挑戰就是:「你真愛人如己嗎?」你若不能正確遵守十誡,怎能說你認識神呢?若不認識神,怎能得永生呢?這就是耶穌這段話的用意。年輕的財主若能信,就能得救進天國了;他「還缺少一件」的,是信心 (路加福音18:22)。人不會因為沒有變賣家財分給窮人,而被拒於救恩之外。但是一顆"倚靠錢財"的心,卻使有錢的人無法得到永生。面對諸多產業與主耶穌之間,年輕的財主還是難捨錢財,放棄跟從主。
其實,所有願意跟從主的人,要面對的抉擇,跟財主的沒有兩樣,主也向所有跟從祂的人發出一樣的挑戰和應許。今天你我還在眷戀著甚麼未能放下,攔阻我們跟從主?是豐厚的物質,是舒適的生活,是成功的事業,還是摯愛的親人?如果主要你撇下或獻上,你能為主而作得到嗎?
對這財主少年官的離去,耶穌有感而發:「我實在告訴你們,財主進天國是難的。我又告訴你們,駱駝穿過鍼的眼,比財主進神的國還容易呢。」(23-24節) 不管人看耶穌說的駱駝是真的駱駝通過耶路撒冷的狹小的鍼眼門,或是駱駝在原文是指大纜索,把大纜索穿過針眼,所表達的事實都是人以為不可能的。所以難怪門徒希奇說:「這樣誰能得救呢?」主的回答很堅定:「在人這是不能,在神凡事都能」(25-26節) 什麼時候人的眼睛不再看地上的事物,能把注意力從地上轉到天上,神就會幫助他進到天國,把人看為不可能的變為可能。但問題全在於人是否真的愛慕天國。既然提到了這個話題,彼得接著問:「看哪,我們已經撇下所有的跟從你,將來我們要得甚麼呢?」(27節) 彼得的問題與那少年財主的一樣,不過是半斤八兩。雖然這是個很功利的問題,但是耶穌還是把神的心意告訴門徒 (28-29節),時間就是在將來萬物復興的工作完成時,神的榮耀要成為人的榮耀,門徒將要坐在寶座上掌權、審判。所有曾忍受損失,為耶穌的緣故捨棄產業、朋友、和家人的,無不將得著百倍。
生活在高度競爭的現代,你是否覺得,我們的一生就好像賣了給錢財似的?別人付我們錢,我們給他們我們的一生:包括才幹、氣力、時間、我們的生命和健康。而換回來的,僅是溫飽,或多一點物質上的富裕。耶穌說:「你還缺少一件:要變賣你一切所有的,分給窮人,就必有財寶在天上;你還要來跟從我」(路加福音18:22)。耶穌這話,就是產業不多的我們,也覺得難以實行。但是,這就是我們問題的根了——因為我們擁有,或希望擁有、想繼續擁有的太多了,所以欲罷不能,無法停止出賣自己。耶穌的話其實給我們開了一條出路!如果我們如耶穌所說的,甘於一貧如洗,我們就自由了。不是甚麼都有,才無後顧之憂,而是甚麼都沒有,所以沒有後顧之憂。十字架的捨己道路,是以「無」為核心的,看來很難嗎?「在人不能,在神凡事都能」,端看我們是否有信心跨出那一步了。願神賜福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