舊約的先知們若要使百姓瞭解必須瞭解的某種教訓,就以
象徵性的行為作為代表。我們也看到耶穌在進入耶路撒冷 (參
9/30靈修) 的事情上,採用了同樣的方法。這也是耶穌在此地所行的。逾越節筵席所有的儀式,正是祂要向人描述的一幅圖畫。耶穌所用的是甚麼圖畫?其中包含些什麼真理呢?
第一、紀念。逾越節的筵席是蒙拯救的一種紀念,為要提醒以色列百姓,神如何把他們從埃及的奴役中釋放出來。此時,耶穌卻要顯明這紀念的真正意義:若沒有祂赦免洗淨我們的罪,我們有誰能站在聖潔公義的神面前?我們舉行聖餐,是為了紀念,也是為感謝主耶穌為我們捨身贖罪的鴻恩和大愛。我們紀念主,主也紀念我們。與其說,我們紀念主,還不如說,主紀念我們:紀念我們的罪,我們的需要,尤其赦罪的需要! 我們當作什麼呢?在聖餐中紀念主,「反覆思想」主捨己的大恩和大愛,讓主的愛紮根在我們心底,主的恩洋溢在我們的生活當中。
第二、同在。在這宴席中的主人是主耶穌。宴席中所擺設的食物也是祂自己。有一件非常重要的事情,我們要記得的,那就是,在施聖餐的時候,不是因為主缺席,主不在,所以需要我們紀念祂。事實上,在聖餐中,主不但不缺席,祂還真真實實臨在我們中間,藉餅和酒把祂自己賜給我們吃喝,與我們一同座席。當祂說:「這是我的身體,為你們捨的...這杯是用我血所立的新約,是為你們流出來的」(路加福音22:19-20) 祂一點都沒有跟我們玩語言遊戲,祂是實實在在,完完全全的把祂自己賜給我們。我們當思想,我是誰?神竟願意眷顧賜福給我們,把自己做為我們生命的糧,讓我們吃喝。
第三、赦罪。主耶穌設立聖餐的話語時,特別提到:「這是我立約的血,為多人流出來,使罪得赦」(28節) 聖經說:「活物的生命是在血中...... 因為血裡有生命,所以能贖罪」(利未記17:11) 「若不流血,罪就不得赦免了」(希伯來書9:22) 在聖餐裡賜給我們的血,不是山羊和牛犢的血,而是無瑕無疵,聖潔無罪,神的獨生子的寶血,這血是神赦免我們的罪最確實的憑證。所以,當我們帶著悔改和信靠的心,領受基督的寶血時,我們十二萬分的確定,神確確實實赦免我們的罪了。
第四、盼望。「從今以後,我不再喝這葡萄汁,直到我在我父的國裏同你們喝新的那日子」(29節) 耶穌將要赴難,被釘十字架,可是祂仍舊遙望天國,因為十字架決不是失敗,而是祂得榮耀的道路。祂在十字架上,將要完全成全逾越節的意義,所以我們不需再紀念逾越節了,而是改以紀念祂。十字架的路,是耶穌走在通往神國度和寶座的路上,這對我們是何等的盼望——主耶穌彷彿告訴我們,祂雖不再在肉身裏與我們同喝,但仍要在永世裏與我們同享那無限豐滿的祝福!所以我們今日的擘餅喝杯,只不過是「喝新的那日子」的預嘗;我們所享受的福分(杯),乃是永世不輟的!
這裏有一個鑰字,珍藏著耶穌全部工作與意向,就是『約』(covenant) 這個字。耶穌說祂的血是「立約的血」(28節),是什麼意思呢?「約」是兩方面的關係,當兩個人互相立約,這兩人就有了關係。但耶穌所說的約並不是人與人之間的約,而是神與人中間的約,是神與人之間「新的關係」。這就是「新約」—耶穌的死必將奠定神與其子民的新關係,這關係正是以往先知所盼望的,一個屬神子民的新群體(教會)將要誕生。逾越節於當年曾造就了一個與神訂立西乃之約的以色列民族 (參出埃及記24:7-8);現在則標誌著一個新的救贖時代的開始,這時將產生一個「真以色列民」,因接受耶穌基督的救贖,而在神面前不再被定罪。
耶穌在宴席間的「舉杯」、「立約」,對當時的猶太人門徒而言,有強烈的象徵意義。這與當時猶太人的『娶親』習俗有關,值得我們深入了解。接下來一個多月,我們將要研讀耶穌在最後晚餐之後的許多談話,若非明白這個習俗就不易了解其中的屬靈意義。當時猶太人的娶親大概是這樣的:猶太人的成年男子,如果喜歡一位女子的話,他會先請求自己父親的同意。猶太家庭的父親是家中最有權威的人,父親會仔細地考量,兒子喜歡的這位女子是否適合這個家族,若是,則會衡量她能夠為這個家庭帶來多少「價值」,再根據這衡量的價值來決定聘禮的多少。接著,男方就帶著聘禮到女方家裡正式提親。提親的時候,男方會遞給女方一杯酒;對這女子而言,如果她願意接受男方的求婚,她所要做的事,就是接過這杯酒喝了,不論只是淺嚐一口,或是整杯飲盡,都表示「我願意嫁給你。」
親愛的弟兄姊妹,重新看今天的經文,你看到耶穌在最後的逾越節晚餐所作的動作,帶著什麼象徵意義了嗎?聖經說耶穌是新郎,而我們(教會)是「羔羊的新婦」(約翰福音3:27-30;啟示錄19:5-8)。聖經不斷地用猶太人的婚姻與他們最享受歡樂的「婚宴」,來比喻我們與耶穌的關係與所要從這關係中得到的極大喜樂。耶穌這樣愛我們,而天父衡量我們的價值後,為我們所定的『聘禮』就是祂寶貴的獨生愛子的生命;天父認為我們是『無價之寶』,非以祂獨生愛子的生命作為聘禮,不足以顯示我們的價值。耶穌到地上來,為要得著祂的新婦——就是所有信祂的人;並且要下聘禮——就是祂的血、祂的生命。
這就是耶穌此時所作的,上十字架的前一晚,祂舉起杯來,說:「你們都喝這個;因為這是我立約的血」(27-28節)。你可知道這代表什麼意義嗎?而當門徒喝那杯酒時,他們的腦中是否迴響著猶太人求婚的經過?這又會給他們帶來怎樣的心靈震撼呢?而你明白這個背景後,心中又有怎樣的感動呢?
親愛的弟兄姊妹,每當領聖餐時,我們當重新回想這幅圖畫——神把我們當作「無價之寶」,所以主耶穌到地上來,以祂的血和生命向我們提親,說:「我用我的血、我的生命來聘你,你願意作我的新婦,永遠與我在一起嗎?」若我們飲這杯,就表示:「主啊!我願意永永遠遠與你在一起!」這是一個天上的婚約,是神聖莊嚴、會在永恆中發出迴響、「如死之堅強,眾水不能息滅」(雅歌8:6-7)一般的天上愛情。耶穌說聖餐的目的「為的是紀念我」——我可還記得與祂的約定嗎?我仍深深記念祂為我所付出的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