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徒約翰於主後九十年左右寫作這本福音書之際,逼迫已經臨到教會數十年了,除了約翰的所有使徒都早已殉道。因迫害甚大,所以有些人放棄信仰,離開了教會。啟示錄斥責那些人是「
膽怯的,不信的」 (
啟廿一8)。耶穌預見這一點,所以事先提出警告。祂不願意有任何人說不知道基督徒應持的態度。
耶穌賜給我們榮耀;但祂也給我們十字架。
之前耶穌說門徒會遭受迫害,現在祂則特別提到他們可能遭遇的兩種實際的迫害。第一種是他們可能被趕出會堂 (2節上)。這對猶太人而言,是相當嚴重的下場。會堂就是神的家,在猶太人的生活中佔極其特殊的地位。被趕出會堂,就等於完全被遺棄,孤立於猶太社會之外,沒有人再理你;第二種迫害是,有人以為把跟從主耶穌的人殺死,乃是一種服事神的行為 (2節下)。使徒保羅未信主前,就是做這樣的事 (參使徒行傳9:1-2)。耶穌說,他們這樣做,是由於不認識神的緣故 (3節)。
雖然門徒將要遭到這樣的迫害,但到了門徒真遭受逼迫的時候,聖靈會感動他們想起主耶穌說過的話 (4節上,參十四26,11/14靈修)。耶穌說: 「我起先沒有將這事告訴你們,因為我與你們同在」(4節下)。其實主已曾屢次預言門徒將要遭受逼迫 (參馬太福音5:10-12;10:16-25,28;21:35-36;24:9),但因為在此以前,世人的恨惡和逼迫集中在主耶穌一個人身上,故此祂沒有向門徒說明詳情。現在耶穌即將離去,因此才給他們說明真相,祂的用意好似說:「我把世上最難的使命託付你們。我給你們的使命會叫你們粉身碎骨,心腸斷裂,你們有足夠的信心接受嗎?」即使在今日,耶穌所要給我們的,也不是安逸的道路,而是榮耀的道路。祂希望凡跟隨他的人睜大眼睛,為祂的名的緣故去冒此危險,也不後悔。
門徒都感到困惑,也都滿心憂愁(6節)。他們只知將要失去耶穌。然而耶穌告訴他們,祂這樣做是與他們有益的 (7節),祂去了,就差保惠師聖靈來。耶穌在世上受到身體的限制,不能同時在各地與他們同在;祂也不能同時接觸各地的人的心靈,因時空的因素限制了祂。然而聖靈不受任何限制。無論人走到那裏,聖靈就跟到那裏,這應驗了主的應許:「我常與你們同在,直到世界的末了」(馬太福音28:20)。聖靈使人永遠不斷的與主交往;聖靈也帶給人傳道的能力與果效,無論到那裏,聖靈都能幫助他。
總結約翰福音十四章至十六章,耶穌共介紹了聖靈的九樣工作,包括:
一、「祂永遠與我們同在,住在我們裏面」 (14:16-17)
二、「聖靈將一切的事指教我們」(14:26)
三、「聖靈叫我們想起主耶穌對我們所說的話」(14:26)
四、「聖靈為主作見證」(15:26)
五、「聖靈叫世人自責」(16:8,今日經文)
六、「聖靈引導我們進入真理」(16:13,今日經文)
七、「聖靈要將受於主的告訴我們」(16:13,今日經文)
八、「聖靈預告將來的事」(16:13,今日經文)
九、「聖靈要榮耀主」(16:14,今日經文)
我們憑這九樣工作就足以知道,聖靈真是住在我們裏面幫助我們。我們已研讀過聖靈的前四個工作,今天我們來看聖靈其他的工作。這些工作中,以「自己責備自己(叫我們自責)」的工作為最顯著。耶穌說:「他既來了,就要叫世人為罪、為義、為審判,自己責備自己」(8節),連我們自己的思想也在不自覺中受到聖靈的感動,以致我們雖然主觀感覺到的是「自責」,但卻是聖靈親自責備我們。
這句話裏的 『責備』這個字的原文很難譯得貼切。意思是「嚴密詢問見證人、詢問被告、或詢問辯論的對方」。它一方面指的是叫人省察後認明自己所犯的錯;一方面叫人承認自己理屈,同時承認對方有理。即包含『定罪』和『承認』兩種意思。聖靈就是來叫我們盤問自己,直到我們發現自己的錯。因此這句話亦可譯為「聖靈來的時候,祂要向世人證明,他們對於『罪』,對於『義』,對於神的『審判』的觀念都錯了」聖靈為這三件事叫世人知錯,因而自己責備自己:
【1】 為『罪』——世人錯誤地看耶穌,不但不信主,而且沒有覺悟這不信之罪。猶太人把耶穌釘死在十字架上的時候,他們不相信這樣做是錯的;反而認為這乃是服事神。但後來門徒傳揚耶穌被釘的事,有許多猶太人聽見這話,就覺得扎心 (使徒行傳2:37)。他們忽然發現釘死耶穌乃是歷史上最大的罪行,而自覺有罪。甚麼因素使人感覺到有罪呢?是甚麼理由使人面對十字架,自然有謙卑的表現呢?那是聖靈的工作。
【2】 為『義』——世人不肯承認主是唯一的義人,猶太人認為祂是邪惡的異端者,羅馬人認為祂是一個危險分子。祂受到罪犯所可能受到的最重的刑罰,並被當作重犯和神的仇敵看待。是甚麼因素改變一個人的觀念,使我們願意相信一個釘死在十字架上的人是義人、是神的兒子呢?這是聖靈的工作。
【3】 為『審判』——世人非但沒有想到主耶穌要施行審判,反而審判主,並且將祂判處死刑。主耶穌既在十架上勝過魔鬼,定了魔鬼的罪,神就要審判一切隨從魔鬼的人。聖靈使人知道未來必有審判,祂叫我們確知,將來每一個人都要來到基督的審判台前接受審判。
對耶穌而言,聖靈就是「真理的靈」,其主要任務就是把神的真理帶給世人。這種工作有一個特別的名稱,叫作『啟示』。接下來這一段經文 (12-15節) 對於『啟示』的原則之解說,是新約聖經當中最豐富的:
(一)啟示乃是一種漸進的過程。耶穌說:「我還有好些事要告訴你們,但你們現在擔當不了」(12節) 祂所知道的許多事,不能一下子全部告訴門徒,原因是他們還沒有能力接受。我們告訴人的事,應該不超出他能理解的範圍。我們教小孩子,絕不會從大學課程教起,而是按部就班漸進地教。聖靈對我們的帶領也是如此,祂按照人所能理解的來教導我們。
(二)神向人所作的啟示是全部真理的啟示。耶穌說:「只等真理的聖靈來了,他要引導你們『進入』『一切的真理』」(13節上)。和合本翻譯「『明白』一切的真理」並不妥當。我們能夠藉著聖靈內住而『進入』一切真理;但我們怎可能『明白』一切真理呢?真理不是人的發現;而是神的恩賜。真理不是我們創造的;而是隨時準備向人啟示的。神的啟示是完整的,是完全的,一切真理的啟示乃是聖靈的工作。
(三)啟示就是把耶穌所說所作的意思,向我們闡明。耶穌說:「因為他(聖靈)不是憑自己說的,乃是把他所聽見的都說出來,並要把將來的事告訴你們。他要榮耀我,因為他要將受於我的告訴你們。凡父所有的,都是我的;所以我說,他要將受於我的告訴你們」(13-15節)。耶穌的偉大,其中的一個特色是祂永無窮盡的性質。沒有人完全了解祂所說的。我們乃是要不停地追求,聖靈會不斷地向我們闡明耶穌言行中的心意。我們要注意:啟示是來自聖靈,而不是來自書本或信條;我們若更接近耶穌,就更認識祂;我們若更像祂,聖靈便更多地向我們啟示。我們先得接受祂的管理,才能多了解祂的啟示。
我們每天的生活,不能沒有聖靈的帶領,否則便如迷途羔羊,不知所終。我們對真理的了解,不能沒有聖靈的啟示,否則便如瞎子摸象,全貌盡失。就像人的身體有「物覺」(視覺、嗅覺、觸覺、聽覺、味覺)一樣,我們的心靈也有個「靈覺」(屬靈的知覺)。可惜的是,我們常常讓自己的「屬靈知覺」處於昏睡狀態,對聖靈的感動茫然不知。為什麼?試想一對分開兩地太久的戀人,多以分手告終一般,我們在生活裏往往與主隔得太遙遠,也不留意培養自己與主之間的知心交談;我們也許擁有許多聖經註釋書,但在生活中遇見難處時,卻不知如何來倚靠神。這樣的屬靈狀況自然無法領會聖靈的帶領。追根究底,是因為我們親近主的時間實在太少了!
一個屬靈知覺敏銳的基督徒,他與神之間會有一個「不間斷」的交通,他過著一個「聖靈內住」的生活,無論洗衣、工作、帶小孩,都常和主講話。聖靈也是如此,連我們在走路、跑步,祂也會突然間向我們說話,這才是一個「主在我裏面,我在主裏面」(約翰福音15:5-8,參11/17靈修) 的屬靈生活。如果我們要讓自己的「屬靈知覺」敏銳,就要學習常常用心靈誠實跟神說話,並留心聽祂對我所說的話。
親愛的弟兄姊妹,你願意對「聖靈」的感動敏銳嗎?願你我立志,常常用心操練,更多地經歷聖靈奇妙的帶領。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