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我們看到,彼得在聖靈的感動下說出了耶穌的真正身份——彌賽亞,永生神的兒子。但實際上,彼得對"彌賽亞"的了解跟一般猶太人是大同小異:他們認為彌賽亞是神所差派來的君王,要插手在猶太人的歷史,把他們從外邦人的壓迫底下釋放,建立一個屬於猶太人的彌賽亞國度。今天的經文裏,耶穌卻說出一個令他們無法置信的彌賽亞的真相:「
他必須上耶路撒冷去,受長老、祭司長、文士許多的苦,並且被殺,第三日復活。」(21節) 彼得立刻在這句話上跌了交 (22節),受到了耶穌的責備 (23節),因為他不能理解耶穌使命的實質。看到這裡,我們就明白為什麼耶穌雖肯定彼得的對祂身份的回答 (參
昨日經文),卻又囑附他們「
不可對人說」(20節) 的原因了。連門徒對祂所負的使命都理解得如此片面浮淺,又何況那些群眾呢?
大致來說,耶穌的傳道生涯可分三個階段:
【1】第一年是一個安靜年:耶穌走動在耶路撒冷與加利利之間,這是在祂受洗、在曠野受試探之後的期間。只有約翰福音的頭四章記錄耶穌安靜的一年裏的事情;
【2】此後是兩個忙碌年:祂的名聲被大大地傳開。祂的事工多半集中在加利利及北邊外邦人地區。馬太馬可路加三本福音將這兩年的耶穌事蹟記載得非常詳盡;
【3】最後六個月:祂仍然忙碌,並朝耶路撒冷而行,一路上籠罩著十字架的氣氛。由此開始,耶穌的工作都是更多為著門徒們做的,為要預備他們接受祂的十字架。
現在時候已快到了,十字架的影子已經開始籠罩著他們。從這「受苦任務」宣告的開始,是耶穌傳道生涯的一個「分水嶺」。以前耶穌向人講祂受害的事,都是用隱喻的方式,比如:三天拆毀重建聖殿(約翰福音2:19)、人子被舉起來(約翰福音3:14)、人子三日在地裏(馬太福音12:40)、吃祂肉喝祂血(約翰福音6:54)等等。但現在「耶穌明明地說這話」(可八32),從此以後,耶穌不再隱喻,而是明講祂如何受害;而在此之前,耶穌從未如此明白的告訴門徒這件事。欲更多了解三本符類福音書的脈絡,不可不記住這些分水嶺(鼓勵你自己查考聖經,看看前後文的文理架構,當會有更多收獲)。
耶穌警告祂的門徒,若要跟隨祂,要付的代價是高的。耶穌不強迫任何人去跟隨祂,但條件是祂定的:「若有人要跟從我,就當捨己,背起他的十字架來跟從我。」(24節) 作耶穌的門徒要經過深思熟慮,而後下定堅定不移的決心。「背起十字架」不只是個形象生動的比喻,從此以後,它成了隨時可能發生的痛苦現實。
耶穌的第一個要求是「捨己」:捨己即向自己的舊我說"不"。因為"老我"是以"自己"為中心的,也喜歡犯罪,而且凡事貪圖安逸。主耶穌要求的捨己,就是要我們全心全意為祂而活,無論面對什麼苦難,都走「順服神」的道路。耶穌的第二個要求是「背起他的十字架」:很多人誤解十字架的真義,以為凡是不如意的事就是十字架。其實十字架是指為主的緣故,所遭遇到的痛苦、失敗、患難、羞辱等等。簡單的來說,就是為了持守見證信仰而願意付出代價,被人譏笑甚至犧牲生命也在所不惜的信念與態度。「十字架」在人眼中是難處,但在主耶穌來說,卻是藉著難處來拆毀我們的老我,然後再把祂生命的成分加進來。人的老我被拆毀越多,主耶穌的成分在人身上就加增越多。
耶穌就是生命之主 (約翰福音1:3-4,1/3靈修),所以祂說:「凡要救自己生命的,必喪掉生命。凡為我喪掉生命的,必得著生命」(25節) 原來「捨己」、「背十字架」的目的,就是要在主耶穌基督裏得到真正的「生命」。故此,一個為主的緣故,甘願放下生命的人,他必定在主裏得到真正的生命;但相反的,一個自以為能救自己的人,卻終必失去他的生命。這並不是說跟隨耶穌一定會有生命危險,而是一個「心志」的問題——我看重主耶穌比什麼都寶貴,甚至比我的生命更寶貴!(亦參6/16靈修)。『救則喪,喪則得;賺則賠,賠則得』,明白天國的得失賺賠之道,知所先後,才不致遺恨永年。深思深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