耶穌的這段話是緊接著祂宣告要上耶路撒冷去受難之後講的,講話的對象是跟隨祂的門徒。祂為什麼要講這番話呢?因為彼得勸他不要這樣作 (參
昨日經文),換句話說,彼得試著在「十字架」——神所定的受苦道路之外,勸耶穌試試別的更簡易的辦法來建造神的國度。鑑於彼得所犯的錯誤,我們的主重述了作祂門徒的條件,這段話在
馬馬太福音10章38-39節也曾提過 (
6/16靈修),再次重提,可見它的重要性。「
若有人要跟從我」,門徒們都想跟隨耶穌,他們都愛祂,對祂全都懷著一分摯愛。但是耶穌說,如果是這樣,
「就當捨己,背起他的十字架來跟從我」(24節)。「
捨己」就是要求門徒放棄自己作決定的權利—他不能再作「自己喜歡作的事」,他必須作「耶穌基督所喜歡的事」——即「
背十字架跟從主」。對主的門徒來說,他們必須甘願『為主的緣故』忍受那加在他們身上的苦難、羞辱與犧牲。耶穌這番話的用意,是強調跟隨祂的人必須要經過
深思熟慮,而後下定
堅定不移的決心,順從神的旨意,絕對不能隨意改變。
這個決定的代價有多大?馬太福音是主後60-70年之間寫的,當時是基督徒遭遇痛苦逼迫的期間,許多門徒面對一個困難的抉擇:究竟要不要公開承認「耶穌基督是主」?這是性命交關的決定,因歷史向我們證明,當時的基督徒若不願背棄對主的忠心,他們的下場不是被屠殺,就是成為野獸口中的食物。這樣嚴厲的考驗,使得主耶穌在三十多年前早已發出的警語彌足珍貴:「因為,凡要救自己生命(或譯靈魂,下同)的,必喪掉生命;凡為我喪掉生命的,必得著生命」(25節),祂的意思是:『人為保全生命而放棄信仰的時刻將要來到;但是如此行,就生命的意義來說,並不是保存生命,而是喪失了生命。那對主忠心的人可能會死,但他的死就是活著;那放棄信仰的人可能保全了肉身,但是他活著卻是死亡。』
耶穌又進一步說明:「人若賺得全世界,賠上自己的生命,有甚麼益處呢?人還能拿甚麼換生命呢?」(26節)。如果一個人祇貪圖安全,放棄跟從耶穌到底的決心,他固然保全了肉身的性命,但即使得到了全世界,卻發現他的生命已沒有存在的價值,他能夠拿出甚麼來換那「生命」呢?無論你能贏得多少財富(包括保全自己肉身的生命),卻須付出靈魂(即真正的你),這代價不是太大了嗎!所以,耶穌說出了一個真正的價值觀念,並提醒門徒,他們必會面臨抉擇,即:真正的忠心是獻給神呢,還是交給世界?
若更廣泛來看耶穌這句話,不也是對所有世人的忠告嗎?世界只有在人還活著的時候,才有用處;但人不能用世界來換取生命,因此生命比世界更寶貴。假如一個人在事業上名成利就,擁有全世界,但卻為這瘋狂的慾望耗盡他的時間和精力,使他錯失了最寶貴的生命;那麼,即使得到這些又有何益處?死後連分毫都帶不走,在永恆中卻兩袖清風。這是極其淺顯的道理,但世人卻好比落入網羅的雀鳥 (箴言1:16),無法自拔,這豈不是既可憐又可悲嗎?
「十字架是條受苦的道路」這個真理,常常成了人的絆腳石。對初信徒而言,耶穌這番信息更是無法承擔之重。然而我們必須了解,耶穌的話是真理,而真理是絕對至高的標準,唯有按「真理」的方式去做,人生的路才走得通。否則我們只會就短視的眼光來看,覺得用真理的方式做實在太辛苦,且毫無滿足感——就像有人早知道他「應該讓自己更健康」,但直到多年後他得了心臟病,鬼門關裡走了一回,才真正身體力行。從那以後,健康對他不再是「應該」做的事,而是讓自己活著的「唯一」方式。同理,至終你會發現——跟隨耶穌,不再是「應該」做的事,而是「唯一」的生命之道。
親愛的弟兄姊妹,耶穌愛我們到一個地步,甘心為我們死在十字架上,祂怎會毫無來由地苦待跟隨祂的人呢?神的心意是不甘心祂的兒女們受苦 (耶利米書29:11),但祂卻要我們成長 (羅馬書8:29),因此不得不讓我們遇上艱苦,為要使我們得益處 (詩篇119:71,參6/15經文亮光)。請放心,主知道我們靈命的情況,祂絕不會將不能承受的重擔加給我們,祂總會為我們開一條出路 (哥林多前書10:13)。如果神所量給我們的,是仲夏的嬌陽和澄藍的湖水,就讓我們在其中歡愉的享受吧!不要因為缺少患難和痛苦而不安;但是,倘若祂命定我們的道路是十字架的幽徑,是黯然無光的天空,求祂使我們專心倚靠祂而行在其上,因為這條道路是祂指定的。我們若真要跟隨耶穌,就必須行在祂的旨意中。願共勉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