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猶太人的傳統,埋葬死了的親人是神聖的責任,也是愛的表現,重要過任何宗教義務。耶穌說這話未免太不近人情了吧?光看字義的表達,很容易產生文化的誤解,好像主耶穌要求門徒的跟隨嚴格到連父親過世都不准去照顧。事情真的是這樣嗎?雖然聖經上下文沒有說到這一個人父親的情況,但是由猶太人的風俗來推斷應該可以看出一些端倪。通常猶太人一死亡,一定是當天就埋葬。這個人的父親要不就是還沒有死,要不然就是葬禮已經處理完畢;否則他不會在這裏跟著耶穌。
看這段經文要注意的是,這人本來沒什麼表示,但耶穌『主動』對這人說:「跟從我來!」為什麼耶穌要這樣作?可能這人在一旁聽了耶穌對文士說的話:「狐狸有洞,天空的飛鳥有窩,只是人子沒有枕頭的地方」(58節) 之後,他感到害怕了。耶穌看透他的心理,所以才用這個問題來挑戰他。這是第二種心態的人:沒有心跟隨主耶穌,但又不好意思拒絕,只好找藉口推辭的人。他的藉口是「容我先回去埋葬我的父親」(59節) 這是當時的諺語,意即養老送終。那個門徒的意思是說,他必須先對父親盡自己為人子的義務,然後才來跟從主。其實,儒家的孔子也曾說過:「父母在,不遠遊」就是類似這個道理。
然而,主耶穌卻回答他:『任憑死人埋葬他們的死人,你只管去傳揚神國的道』(60節) 前面一個「死人」是指『靈裏』死了的罪人(以弗所書2:1,5),泛指世人;後面一個「死人」則是指『肉身』死了的人。主耶穌這裏的意思,不是要跟隨祂的人一點都不照顧地上家庭的需要。日後我們會看到,主被釘在在十字架上臨死時,還把祂的母親託付門徒約翰來照顧,參約翰福音19:25-27,祂又怎會要求祂的門徒如此絕情呢?祂的意思乃是說,「讓那些專門埋葬死者的人,全心去處理那些事情吧!但是你有比這個更加重要的使命,就是跟隨我來傳揚神國的福音。」
我們不該等到屬地的事務都辦妥了,然後才來跟從主。這裡面牽涉的議題是優先順序的問題,不是孝順父母的議題。耶穌是要強調,順服神的呼召,比實踐律法或任何宗教的義務更加重要。因為決心跟隨耶穌的人,應該要將順服神的旨意、實現神國的福音,當成自己人生最重要的使命,甚至必要時願意付出一切的代價,包含在某些情況下必須割捨親情的羈絆和束縛的代價。
不是所有跟隨耶穌的門徒都會立刻面臨這樣的抉擇。但是當神的呼召臨到,與家庭的事相衝突的時候,你的選擇是什麼?若是我們停留在親情的羈絆,我們永遠無法的得到那最好的祝福。有人會說,我不要最好的,只要次好的。但屬靈的原則與經驗告訴我們:沒有從神而來的上好福分,我們連次好的也掌握不到。求主幫助我們,使我們預備好,當神的呼召與自己切身的議題相關聯的時候,我能願意為耶穌的緣故捨去。阿們!(關於「門徒」與「信徒」的分別,請參閱6/28經文亮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