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今天的經文裏,耶穌鄭重地宣告:「
我是世界的光。」當時正是住棚節時期,這段話的場景是在聖殿的(婦)女院中的庫房裏 (20節)。之前我們已經看到耶穌利用這節期的儀式,宣佈祂能賜給人活水 (參
7/18靈修)。然而這節期還有另一項儀式,叫作「聖殿的光輝
The Illumination of the Temple」,乃是耶穌這項宣告的背景。當時,在聖殿的婦女院有四座巨型金燈臺,每座燈臺上有四盞燈,在住棚節的晚上,猶太人點亮這些燈,叫人紀念當年神在曠野引導以色列人的火柱 (參
出埃及記13:17-22)。這些燭火通宵點燃,據說它所發出的亮光足以照耀耶路撒冷的每一個角落。耶穌因景取材,就設了「世界的光」的比喻。祂的意思乃是說:『你們看見了聖殿的光輝,照亮了漆黑的夜晚。而「
我是世界的光,跟從我的,就不在黑暗裏走,必要得著生命的光」,這光不僅是照耀一個晚上,而是照亮你一生的道路。聖殿裏的燭火雖能發射明亮的光,但它終究會熄滅。
而我是永不熄滅的光!』
在舊約,只有神被稱為光 (詩篇27:1;以賽亞書60:19)。 耶穌宣布祂是「世界的光」,我們聽來還不覺得怎樣,但在文士和法利賽人聽來,就事態嚴重了,因為耶穌無異是公開宣布祂是彌賽亞。他們非常明白祂所說的,自然不會輕易放過耶穌。他們馬上向耶穌提出挑戰:「你是為自己作見證,你的見證不真」(13節)。耶穌和他們的對答 (13-20節) 這段經文似曾相識,你記得在那裏看過嗎?對了,這幾乎是約翰福音5:31-47節的翻版。耶穌是在另外一天對另一群猶太人說話,所以我們不用驚訝經文的相似性。上一次,當耶穌作了三個「實實在在」的宣告後 (參4/11靈修),他說自己有「施洗約翰」、「祂所作的事」、「天父」和「聖經」見證祂的身份的真實性 (約翰福音5:31-47,參4/12靈修)。現在,當法利賽人向祂挑戰,說祂的宣告沒有別人的支持,在法庭上是站不住腳時 (參申命記17:6,19:15),祂毫不含糊地說「天父」就是他的見證人(18節)。更為重要的是,祂把自己在創世之前就和天父上帝同在,和受死復活之後將要回去天父上帝那裏,完全透露出來 (14節)。祂以後還會多次重復這些話 (參約翰福音13:3,14:2,16:28)。 其實,「世界的光」還需要誰來為祂作見證呢?魯益師 (C. S. Lewis) 說得好:"我相信復活的主耶穌,正如我相信太陽﹔不是因為我看見太陽,而是因為有太陽而看見了萬物"。
接下來21-30的節經文是約翰福音以特殊手法所記載的言論和爭辯,極難說明,也不易理解,蘊藏著許多思緒在內。首先,耶穌告訴祂的仇敵祂行將離開;待祂走後,他們會感到悵然若失,然後開始尋找他,卻找不到 (21節)。這是真先知的說話語氣,提醒我們三件事:(1) 有些機會來時,若不及時把握,就再也沒有了。(2) 生命和時間極其短暫。在我們被分配到的某一段時間內,必須趕緊決志歸主。既然無人知道真正的限度,所以最好的決志歸主時間乃是「現在」。(3) 因為人生有機會,所以也有審判。機會越大,次數也多,它向我們招手的姿態也越明顯,如果我們拒絕或錯失這許多機會,我們所受的審判也會越大。
耶穌接著又舉出一連串的對比:祂的仇敵是從「下頭」來的,而祂是從「天上」來的;他們屬這個世界,但祂是不屬這世界的 (23-24節)。只有約翰記載了主耶穌的這段話,因為他從耶穌的話中看到了兩種世界觀,一種是從「上頭來的」,就是從神來的,一種屬天、屬靈的「上頭」世界;一種是從「下頭來的」,就是現今的世界,正服在那惡者,就是「世界的王(撒但)」(參12:31,14:30,16:11) 的手下。耶穌所說的上頭世界與下頭世界,不是指物質的一在上、一在下,乃是指「靈性上」的區別而言。就屬靈意義而言,耶穌的確是唯一「從上頭來」者,而那些信耶穌是基督的人,就離開「下頭」的世界,進入「上頭」的世界。信徒藉著對耶穌的回應,就表明神已揀選他們;而那些抗拒耶穌的人,也就是抗拒神,因此就留在「下頭」的世界,那是個充滿罪惡的世界,結局就是滅亡。這兩個世界之間的尖銳衝突,其對立之強烈,有如「光明」與「黑暗」,彼此不能相交。這樣的對立,引致「生命」與「死亡」的不同結局。在往後的約翰福音中,我們還會看到許多這樣對比鮮明,且衝突強烈的信息。
法利賽人明白耶穌的話嗎?不,他們是以外貌(肉身)判斷耶穌。決心關閉心中眼睛的人,什麼樣的光都不能使他們看見,這真是最可悲的事。他們越聽越迷糊,干脆就問耶穌:「你是誰?」(25節) 耶穌的回答,把自己的身份和使命完全地公開。祂連說了兩個『我是』(24和28節),這是神把自己的名啟示給摩西時的說法 (參出埃及記3:14)。祂說自己是從上頭的天父那兒來的,以後還要被人「舉起」(28節)(也就是釘在十字架上)。底下祂就作了這爭論中的最後聲明:「那差我來的是與我同在;他沒有撇下我獨自在這裏,因為我常做他所喜悅的事」(29節)。這是安慰的信息。當時耶穌似乎在眾人的嘲笑下顯得孤獨,但是祂仍然有信心,因為祂明白天父一直隨伴在側。這豈不也是祂給我們的應許嗎?當我們親近耶穌,神就與我們同在,只要有耶穌,你就永不孤單。
今天經文的最後,提到「耶穌說這話的時候,就有許多人信他」(30節)。那些猶太人領袖是真信抑或假信?讓我們拭目以待。但是感謝主,我們若真信耶穌,祂應許作我們生命的光,我們擁有神的生命,這生命在我們裡頭是會發光的!不知你是否有這種經驗?當我們犯罪時,祂會光照,顯出那是黑暗的行為;當我們對前途感到迷惘,失去方向時,祂會光照,作我們的引導。不論人生在怎樣的高山低谷,耶穌應許與我們同在,正如天父與耶穌同在一樣,這是何等的安慰!願你我都在主的應許中蒙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