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續畢士大池醫病一事所引發的爭議,今天我們會看到,當時的正統猶太宗教領袖,對於耶穌終於獲致了最後的決定──除滅祂(14節)。爭議的導火線,首先是耶穌的門徒在安息日掐麥穗來吃。因為根據當時極其繁雜瑣碎的拉比律法規條,他們犯了四項大罪:(1) 掐麥子—犯收割的罪;(2) 搓揉麥子—犯簸穀的罪;(3) 把麥子和糠秕分開—犯打穀的罪;(4) 這整個吃麥子的過程—犯了在安息日準備飯食的罪(安息日所喫的之物必須在前一天準備妥當)。
不論從什麼時代的眼光來看,這些規條都顯得荒謬可笑,但法利賽人可是很認真的。安息日成了他們攻擊主耶穌的題目,他們認定主耶穌不是從神來的,因為祂觸犯了律法,而觸犯律法的人是不該活著的。耶穌知道他們的目的,就引用歷史上大衛吃陳設餅的事(撒母耳記上21:1-6) 來回答他們;又再引用律法上的定規,安息日祭司在聖殿裡工作,也是沒有罪的(5節),因為作在殿裡,是向著神作的。律法不是呆板的,在特殊的環境裡就可以有例外。更何況主耶穌比聖殿更大(6節),作在祂面前的就沒有抵觸律法,因為是作在神的心意裡,「我喜愛憐恤,不喜愛祭祀」(7節)。神的心意是顧念人的需要,而不是冷冰冰的儀文規條。神喜愛人內心的誠實敬拜,而不是外表的形式。
接下來發生的事更是叫法利賽人憤怒。耶穌安息日在會堂裏醫治枯乾手的人,我們看到文士和法利賽人都在會堂裏,並不是巧遇,而是敵意的窺探偵查(路加福音6:7)。其實耶穌所作的只不過是說了一句話:「伸出手來」!但如何醫病已不重要了,法利賽人感到他們的律法被破壞,他們的權威也被挑戰,因而動了殺機。但主耶穌也不因他們的惱怒而停止祂使人得「安息」的宣告, 到祂面前來的人,祂都給他們醫治。
根據新約聖經記載,主耶穌在世時共在安息日醫治過七個病人:
(1) 被鬼附著的人(馬可福音1:21-28,4/2靈修);
(2) 西門彼得的岳母(馬可福音1:29-31,4/3靈修);
(3) 枯乾手的人(太12: 9-14,今日靈修);
(4) 十八年彎腰的女人(路加福音13:10-17,8/20靈修);
(5) 患水鼓的人被救(路加福音14:1-6);
(6) 三十八年的癱瘓(約翰福音5:1-9,4/9靈修);
(7) 生來瞎眼的得醫治(約翰福音9章,7/29靈修)。
耶穌如此作,並不是故意和法利賽人作對,乃是要叫人看見,祂是「安息日的主」(8節)。祂所在意的是人,祂來了就叫人得著安息。沒有主,安息日是空洞的。人守安息日卻沒有主,那安息日就沒有任何的意義。耶穌才是是安息日的實際應驗。所以我們新約的信徒不必守安息日。因為有主就有安息,守不守安息日並不重要,重要的乃是得著這位主耶穌做我們的真安息。有了主耶穌,我們的生活每一天都是安息日。